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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过程中遇到的重点疑难问题解析暨税务稽查应对技巧与涉税风险防范-杭州
悬赏分:0 - 提问时间:2008-4-15 10:10:00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过程中遇到的重点疑难问题解析暨税务稽查应对技巧与涉税风险防范
【举办单位】:中华国际管理培训网(http://www.6666365.com) 【参课费用】:2100 元/人 【授课时间】:2008-4-24 ~ 2008-4-25 【授课地点】:杭州 【报名热线】:021-58315981,58317609,58316892,13816331021 【课程背景】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在全国所有企业开始实施,对各类企业税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新税法及条例实施后,各种税务问题应如何处理?企业可以获得怎样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应如何筹划?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涉及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税前扣除和资产税务处理的若干政策作了明确的补充规定。2008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国税发〔2008〕3号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对房地产及建筑、餐饮及娱乐、有色冶金、烟草、电力、金融保险、证券、中介服务、大的品牌营销商(总代理商)等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将要开展大规模的企业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的宣传贯彻,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政策多、变化大、专业深”的特点,为提高广大财、税干部税收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帮助内、外资企业的领导、财务工作者深入了解我国税法最新规定,增强依法纳税能力,化解法律执行中的难点、疑点及纳税风险,特在全国各地举办培训班。届时,将邀请由直接参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起草和修改工作的相关官员及国内著名财税实战专家进行全面深入地细化解析,并对条款内容进行详细、系统、精确的定位和解答。同时提供由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培训教材。 【课程收益】此次培训中将首次公开所得税在制定,执行和遗留等方面300多个热点问题,并从中选出一部分焦点问题进行解析,让企业对所得税更深一步的加以运用. 【学员对象】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研讨方式】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课程大纲】 专家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专家三: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制改革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专家四:陈老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税收疑难问题解答》专栏首席咨询专家;中国税务培训网特邀税务疑难问题答疑 坐堂专家、现任职某地税稽查局局长; 【参课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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